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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来源:web  时间:2018-03-22 17:21:03

  上海拥有一流的营商环境,2017年在上海登记在册的商户已经超过165万户,而在招商引资方面,上海也在不断落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规定,降低用地、社会保险、用电、运输、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那么除了这些方面,2017年上海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总部企业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 2012 年起 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200 万元奖励 ;

  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奖励 ;

  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 2000 万元奖励。

  从 2012 年起,对连续 3 年获得以上荣誉的总部企业,另外给予相应标准的 50% 奖励资金。

  二、电子商务

  1、对通过 B2B( 企业对企业 )、B2C( 企业对客户 ) 等形式实现电子商务平台年总交易额 ( 进出口额 ) 或单一品牌 ( 品类 ) 产品年交易额 ( 进出口额 ) 名列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前 3 位的电商企业,结合其社会贡献,市财政每年一次性安排总计 500 万元对企业进行奖励。

  2、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且企业近 3 年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速度不低于 30% 的,给予每家 200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

  三、服务外包

  自 2014 年起至 2018 年底止,对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服务外包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金融业

  1、对法人金融机构按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 20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00 万元;注册资本 20 亿元以下、10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000 万元;注册资本 10 亿元以下、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500 万元;注册资本 亿元以下、2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注册资本 2 亿元以下、1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800 万元;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下、50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下、20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2、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三 对人员达到 100 人以上、营业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

  除此之外,还有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方面,都有不少的优惠政策,如果想在上海注册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发业代办,可以帮助客户快速安全的注册公司,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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