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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web  时间:2018-03-18 09:43:00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工商局对于针对企业违规行为做出的一项严格惩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就只能进行注销了,应当依法和步骤进行公司清算,然后注销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财产,需要先支付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如果有剩余的财产,就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公司破产,很多老板会携款跑路了。

  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就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这样子公司就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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