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开始,国家对劳务分包资质的标准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依然还有不少的企业不知道这个政策。为了让大家更清楚更直观的明白,我们资质街就从六大方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最新版劳务分包资质办理的标准。
一、企业资信方面
对注册资金、结算收入不再求,对净资产的要求全面提高。
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要求,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注册资金”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二、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建造师是亮点。
、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取消非专业方向要求
()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五大员等)的要求。
()除执业资格、职称外,强调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项目经验,一般要求有“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经历,项目经理的个人品牌价值开始突显。
三、企业工程业绩
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但明确规定了“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四、技术装备
大部分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不再以“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的字样出现。
五、劳务序列方面
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要求
、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万元到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万元以上的要求。
、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劳务企业(即只有劳务资质而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代开发票和出借资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在“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与旧版标准中“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版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人。”
、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六、承包范围变化
、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从事相应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表述工程规模时,更多用的是建设规模,少用工程造价规模,更科学。
、谈到工程造价规模与承包范围关系时,取消与企业注册资金相关倍数的说法。
更多与劳务分包资质有关的信息进入资质街就能了解到了,希望大家看了上文介绍能够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