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物业来说,最基本的就是要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而很多准备办理这个资质证书的企业却不知道去哪里办?针对广大企业反映的问题,资质街将给大家介绍一下呼和浩特物业管理资质办理部门及哪些情况下办理物业资质是不允批准的。
物业服务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办理资质,主管部门不允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 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一张图让你看懂唐山市物业公司资质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