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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物业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及延续所需材料

来源:web  时间:2018-03-19 13:39:14

  物业管理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无论级别是否相同,但肯定的是办理物业管理资质的时候都是要提交材料的,那么,办理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及延续所需材料有哪些呢?下面资质街的小编来为你们进行解答。

  申报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延续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企业名称中应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字样);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章程及修正案(股东签名、企业盖章);

  、合法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经由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打印证明文书);

  、良好业绩相关证明(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资料: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料: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养老保险凭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单位缴费明细和缴费凭证,出具时间为申报之日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凭证不予认可)。

  2016年江西省物业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及延续所需材料

  、物业服务项目明细表;

  、物业服务合同(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且物业类型、面积等合同要素清楚,并附项目规划平面图、物业构成明细表、服务质量标准,合同主体双方每页加盖印章);已全部竣工交付的项目应当提供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仍提供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须提供项目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县(区)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证明;

  、物业服务项目签约面积及实际竣工、实际接管面积证明(由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出具并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意:以上材料除申报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外,其他均提供复印件,均须设区市房管局或相关单位加盖原件核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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