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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的特点

来源:web  时间:2018-03-19 10:16:30

  自从营改增政策推行以来

  小规模纳税人就多了一个称呼

  叫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以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而营改增改革后,

  小规模纳税人新增了一条认定标准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那么有人就会问了

  多了认定标准那优惠政策有没有增加?

  

  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销售业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个政策会一直持续今年12月31日哦,是不是很棒!

  

  而且营改增的最大特点就是减少重复征税

  降低企业税负

  这种福利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

  可以算是企业的福音了有木有!

  关于营改增小规模的特点就先到这里

  大家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免费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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