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质街小编获悉,近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公布,拟注销滕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滕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滕州市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滕州市万佳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三圣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联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城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商运置业有限公司、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枣庄市山亭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家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无正当理由未进行资质年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拟注销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区(市)住建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依据属地原则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逾期无异议将予以注销。
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材料:
、资质年检申报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近一年内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原验资机构章)
、企业章程(股东签名、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规章制度
、有职称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合同、职称证书提供原件校验)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近三年竣工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原件校验)
、在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原件校验)
、存量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第-项按顺序编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其中第项竣工项目资料以项目为单位按申报表填报顺序装订(项目名称应与申报表一致);第项年检申报表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不装订,一同上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资料一式一份报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处,同时报送有关原件;县(市)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料一式两份报当地建设局,有关原件报当地建设局校验,由建设局盖原件验核章后报一份到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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